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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11月1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職場母性健康保護,明年元旦起進入新里程。
  據報道,“職業安全衛生法”7月上路,擴大母性健康保護範圍,台“勞動部”已研擬完成相關子法,懷孕中及分娩後一年女性勞工,若從事輪班、夜班及搬運、久站等可能危及母體工作,一律要由醫師評估風險等級,採取縮短工時或調整工作措施,初期限300人以上大企業適用,違者最高可罰30萬元新臺幣。
  新制將“準懷孕女性”納入保護,只要勞工“準備懷孕”,禁止從事與鉛及相關工作,所有企業一體適用。相關“子法”明年元旦起實施。
  台“勞動部”表示,勞保投保數據顯示,300人以上事業單位約4160家,所屬勞工達467萬餘人。
  台“勞動部職安署署長”傅還然表示,以前女性勞工因為懷孕,或產後體力尚未複原身體不適時,即使拿到醫師診斷,也不敢據此請雇主調整工作;明年元旦起有了法源依據,女性無論懷孕中或是產後一年內,都有權利拒絕職場中不利懷孕或產後複原、哺乳的要求。   (原標題:台新規將準備懷孕女性納入保護違者最高罰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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